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启动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严格规范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为刚性约束,筑牢执法规范防线。

  一、聚焦自查自纠,筑牢执法合规根基。监督检查以“刀刃向内”的决心,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格对照“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迅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无执法资质单位或个人擅自开展涉企检查的违规行为;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限是否于法有据、是否存在超范围执法现象;深入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裁量权行使是否合理;系统评估检查方案是否落实“综合查一次”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细致检查执法全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通过地毯式自查、清单化整改,实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规范,从源头堵住执法漏洞。

  二、深化案卷评查,以评促改提升质效。自治区药监局将组织开展全区药品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已办结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普通程序处罚案卷进行“全链条”检查。采用“随机抽卷、统一标准、交叉互评、一卷一评”的专业化评查模式,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具有权威性。评查过程中,对照执法文书规范、证据收集标准、法律适用准确性等多项指标进行逐项打分,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评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优秀案卷进行经验推广,对问题案卷实行“回头看”督办,通过“以评促改、以改提效”,推动执法质量整体跃升。

  三、强化上下联动,凝聚执法监督合力。注重强化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协同联动,要求各盟市同步开展辖区内药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研判,形成统一处置标准。同时,在案卷评查期间组织召开全区执法监督工作交流会,搭建经验共享、问题研讨平台,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共同提升,推动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此次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自治区药监局践行法治监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严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为全区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监管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健康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内容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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