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交流渠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发布通知,正式建立医药企业集中服务接待日制度。该制度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接待时间为每月第一、第三个周四的 14:30 – 17:30(14:30 – 16:00 针对药品招采,16:00 – 17:30 针对医用耗材招采),节假日除外,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7 号信通大厦的宁夏医保局 19 楼接待室或会议室。
接待人员将秉持高度责任感,对一般问题当场答复,复杂问题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同时,接待人员还将提供政策精准解读、业务专业指导,严守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吃拿卡要。对于典型共性问题及答复意见,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医保局将适时对外公开。
该制度实施后,除紧急情况外,原则上医保局在接待日之外不再接待企业来访,以此促进服务流程和方式方法的持续优化,为医药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